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05-20 11:21:21
2014年05月08日发布
2014年,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东省委部署了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10个专项行动,其中,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区域、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抓专项整治。
一是突出重点环节整治。在食品领域,重点开展“三打两整治”(即打击制售假酒、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和保健食品打“四非”三项专项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中药制剂专项整治和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专项整治;在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开展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违法广告的“五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在化妆品领域,重点开展违法添加和违规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从生产许可、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市场流通、消费等环节,排查风险、整治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整治。重点整顿城乡结合部、厂房、仓库、批发交易市场、中药材专业市场、广大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深挖“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市场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整治。针对食品生产环节的“两超一非”问题、标签标识问题,流通环节的进货渠道问题,餐饮环节生熟交叉污染问题以及违规或过量使用添加剂、互联网非法售药行动、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问题,加大日常监管和整治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和治理力度,督促企业严格食品药品质量控制,科学防范安全风险。
专项行动从2014年4月开始,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整治和总结阶段。为抓好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点,广东省依托省食安办平台成立了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农业厅等11个部门组成的全省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步骤安排及工作要求,合力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各项活动正在有序展开。